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游戏、动漫类企业法律风险防范体系
概况:

  ·第一部分企业设立法律风险

  ·第二部分企业运营过程中法律风险

  ·第三部分游戏、动漫类企业知识产权保护

第一部分 企业设立法律风险

  一、公司组织形态

  业务领域上划分: 科技公司、文化公司。

  法律上划分:股份有限公司:最低限额为人民币五百万元 ,2人以上的发起人,半数以上在中国境内有住所;有限责任公司:最低注册资本3万元(两名或两名以上股东)或10万元(1名股东)。  二、特殊要求

  游戏:从事网络游戏上网运营、网络游戏虚拟货币发行和网络游戏虚拟货币交易服务,注册资本1000万并要求办理《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从事网络游戏研发、生产、销售、服务、咨询、策划等业务:没有限制;

  对于动漫企业没有限制,但如果拍摄电影需注册资本需达到100万元并办理《摄制电影许可证》。

  三、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的申请

  主管机关:省级文化行政部门

  申报材料:(一)申请书; (二)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或者营业执照和章程;(三)资金来源、数额及其信用证明文件;(四) 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及主要经营管理人员、专业技术人员的资格证明和身份证明文件;(五)工作场所使用权证明文件;(六)业务发展报告;(七)依法需要提交的其他文件。

  结果:自受理申请之日起30日内提出初审意见上报文化部,文化部自收到初审意见之日起30日内做出批准或者不批准的决定。

  四、ICP经营许可证与ICP常规备案

  每一个网站必须要ICP常规备案,直接登录工信部网站beian.miit.gov.cn 进行备案。

  经营性网站必须申请ICP经营许可证:互联网发布信息、广告、设立电子信箱、开展商务活动或向他人提供实施上述行为所需互联网空间等收费活动的目的,利用互联网技术建立的并拥有向域名管理机构申请的独立域名的电子平台。

  五、ICP经营许可证备案条件

  1.经营者为依法设立的公司,注册资金应在100万或者100万以上的公司;

  2.有与开发经营活动相适应的资金和专业人员;

  3.有为用户提供长期服务的信誉或者能力;

  4.有业务发展计划及相关技术方案;

  5.健全的网络与信息安全保障措施,包括网站安全保障措施、信息安全保密管理制度、用户信息 安全管理制度;

  6.涉及到ICP管理办法中规定须要前置审批的信息服务内容的,已取得有关主管部门同意的文件;

  7.国家规定的其他条件。

  六、游戏的备案

  国外引进游戏的备案:

  (1)文化部进口网络游戏产品内容审查申报表和文化部进口网络游戏产品材料登记表;

  (2)产品主题以及内容说明书;

 (3)产品操作说明(中、外文文本);

  (4)产品样品(中、外文文本,包括网络游戏软件客户端程序,以CD-ROM或DVD光盘为载体)三份,并提供登录账号及相应密码,该账号应具备最高管理权限(或最高游戏级别);

  (5)游戏中全部对白、旁白、描述性文字及游戏主题曲、插曲的歌词文本(中、外文文本);

  (6)产品版权贸易或运营代理协议(中、外文文本)、原始版权证明书、版权授权书副本或复印件;

  (7)产品输出国家或地区对该游戏产品的分级评价或有关证明;

  (8)申请单位的《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和《营业执照》复印件;

  (9)自行审核结果(含可能存在争议内容的相关说明);

  (10)内容审查所需的其他文件。

  国内游戏的备案:

  (一)文化部网络游戏产品备案申报表;

  (二)产品主题以及内容说明书;

 (三)产品操作说明;

  (四)产品样品(包括网络游戏软件客户端程序,以CD-ROM或DVD光盘为载体)三份,并提供登录账号及其相应密码,该账号应具备最高管理权限(或最高游戏级别);

  (五)游戏中全部对白、旁白、描述性文字及游戏主题曲、插曲的歌词文本;

  (六)申请单位的《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和《营业执照》复印件;

  (七)自行审核结果(含可能存在争议内容的相关说明);

  (八)内容审查所需的其他文件。

  七、公司组织形式与公司治理结构

  股东会(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经理、财务经理

  八、内部管理

  职务作品、法人作品与劳动合同的签订。

  法人作品:由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主持,代表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意志创作,并由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承担责任的作品,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视为作者;

  职务作品:公民为完成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工作任务所创作的作品是职务作品,除本条第二款的规定以外,著作权由作者享有,但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有权在其业务范围内优先使用。作品完成两年内,未经单位同意,作者不得许可第三人以与单位使用的相同方式使用该作品。

  在双方签订的劳动合同中需约定:乙方(劳动者)在甲方(用人单位)工作期间工作时间所创作的作品为甲方法人作品。

  九、商业秘密的保护

  商业秘密(Business Secret),是指不为公众所知悉、能为权利人带来经济利益,具有实用性并经权利人采取保密措施的技术信息和经营信息;

  建立企业的保密制度:签订保密协议、竞业禁止协议;规章制度中明确软件、技术秘密资料的归档、保管方式;软件加密;源代码严格控制等措施。

第二部分 企业运营过程中法律风险

  一、外包法律业务的法律风险

  1.签约主体(工作室、团队);

  2.验收条款;

  3.支付条款及违约责任;

  4.管辖条款;

  5.游戏开发后销售及运营代理权的撤销。  二、购买素材

 部分软件、音乐、图像等需要购买他人的作品,需注意的法律问题:

  1.卖方著作权权利保证,即卖方需保证自己所出售的素材系合法创作或拥有著作权;

  2.购买后著作权归属:买方购买后即融入买方新作品中,还是由卖方继续保留其部分著作权。

  3.交付时间、条件及验收条款;

  4.支付条件及违约责任;

  5.管辖条款。  三、产品销售法律风险

  1.签约主体;

  2.验收条款;

  3.支付条款;

  4.违约责任;

  5.管辖条款。  四、影视作品转化为游戏产品

  以《西游记》《大话西游》为蓝本制作的大型网游《大话西游Ⅱ》;电影《投名状》同名游戏《投名状Online》;《龙虎门》同名网游《龙虎门Online》;完美时空买下电影《赤壁》同名网游的改编权等。

  游戏研发生产企业需与影视作品的出品方、影视编剧或原著作者签订游戏改编权授权许可合同(剧情、人物形象、道具、场景)。

  五、游戏、动漫产品改编为影视作品

  游戏:《古墓丽影》、《生化危机》、《寂静岭》、《最终幻想》;

  动漫:《加菲猫》、《超人》、《蝙蝠侠》、《仙剑奇侠传》、《麻辣老师GTO》;

  拍摄资质:《摄制电影许可证》注册资本不低于100万元。

  对于动漫企业来讲,可以以合作或外包的形式由有资质的影视公司拍摄,双方另行约定著作权归属。  六、授权衍生产品

  玩具、相关文具(如喜羊羊系列玩具、文具、用品,加菲猫相关产品)

  1.提前做好保护:著作权登记、产品外观设计可以申请专利;

  2.授权合同中需注意:授权产品种类、权利内容(专利、商标、著作权)期限、许可费支付方式、延迟支付违约责任、维权主体及费用承担、管辖条款。  七、网络游戏管理暂行办法 带来的新问题

 一、全部实名制

  二、网络游戏中强制对抗及引导消费的禁止

  不得设置未经网络游戏用户同意的强制对战,不得以随机抽取等偶然方式,诱导网络游戏用户采取投入法定货币或者网络游戏虚拟货币方式获取网络游戏产品和服务。

  三、不得授权无网络游戏运营资质的单位运营网络游戏;

  四、终止运营网络游戏,或者网络游戏运营权发生转移的,应当提前60日予以公告,并妥善处理用户尚未使用的网络游戏虚拟货币及尚未失效的游戏服务;

  五、盗号后运营企业有举证义务

  网络游戏经营单位在网络游戏用户合法权益受到侵害或者与网络游戏用户发生纠纷时,可以要求网络游戏用户出示与所注册的身份信息相一致的个人有效身份证件。审核真实的,应当协助网络游戏用户进行取证。对经审核真实的实名注册用户,网络游戏经营单位负有向其依法举证的责任。

第三部分 游戏、动漫类企业知识产权保护

  知识产权:专利、商标、著作权、商业秘密。

  一、专利:产品可以申请外观设计专利。

  外观设计专利(Industrial Design)是指:对产品的形状、图案、色彩或者其结合所做出的富有美感并适于工业上应用的新设计。外观设计是指工业品的外观设计,也就是工业品的式样。

  对于产品,如玩具,书包等文具可以申请外观设计专利。  二、商标与商号

  商标是商品的生产者经营者在其生产、制造、加工、拣选或者经销的商品上或者服务的提供者在其提供的服务上采用的,用于区别商品或者服务来源的,由文字、图形、字母、数字、三维标志、颜色组合,或者上述要素的组合,具有显著特征的标志,是现代经济的产物。

  商号即厂商字号,或企业名称。商号作为企业特定化的标志,是企业具有法律人格的表现。

  商标可以用于商号,也可以独立。如宝洁公司的海飞丝、潘婷、飘柔,同仁堂。

  建议:公司应申请商标,商标是品牌价值的体现,是公司的无形资产,如暴雪,金山,网易等。

  三、著作权保护

  人物形象设计、场地设计---美术著作权

  剧本-----文字著作权

  软件-----软件著作权

  音乐-----音乐著作权

  网上的动漫,建议到国家版权局作登记,取得著作权登记证书。

  专利、商标、著作权之间的关系:

  专利保护期从申请之日起10年,申请及维护成本较高,但维权赔偿额也较大;

  商标是企业的品牌,无形资产,注册后可以无限期续延;

  著作权:(1)公民的作品,其发表权和著作财产权的保护期限为作者的终生及其死亡后50年,截止于作者死亡后第50年的12月31日。

  (2)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作品,一般从作品首次发表时开始计算,截止于作品首次发表后第50年的12月31日。

  (3)电影作品和以类似摄制电影的方法创作的作品、摄影作品,其发表权和著作财产权的保护期限为50年,截止于作品首次发表后第50年的12月31日。

  三者不冲突,可以同时申请,同时保护。

 反汇编是不是违法?

  依据我国司法解释,反汇编不违法。

  照搬概念是否侵权?

  例如:照搬开心农场开发开心草原,如果使用的软件、源代码程序都不一样,仅仅是在概念上相似,则不构成侵权。

  游戏外挂是否合法?

  判断外挂是否合法要看协议有没有关于外挂的规定,如果没有约定,则用户可以外挂。此时,协议要明确规定是否允许外挂以及违反协议的后果。

  侵权后的应对:

  证据固定:公证、申请法院取证——行政查处——起诉---诉前禁令;

  管辖法院:违约还是侵权;

  违约:首先约定管辖,没有约定或约定不明,由被告所在地或合同履行地;

  侵权:侵权行为地(侵权行为实施地及侵权结果发生地)或被告所在地;

  侵权索赔:权利人损失、侵权人收益,法定赔偿。

  权利人损失:1、以权利人通常、合理的转让费、使用费、许可费等收益报酬作为标准进行赔偿。著作权的使用费、转让费等一般有关主管部门都有一定的标准,或者当事人之间存有可以比照的合同标准,以及同行业、同等水平的其他单位的使用费标准;2、以权利人作品的载体销售量在被侵权期间下降或减少的数额乘每件正版作品载体利润之积作为赔偿额 ;以权利人每件权利产品合理的平均利润或该行业该产品的每件平均利润,与侵权人侵权产品数量之积作为赔偿数额;3、为调查和制止侵权行为而支出的合理费用,包括律师代理费、权利人为购买侵权商品证据的支出、为收集证据而作的证据保全公证费用、为审查证据购买的设备、消除侵权影响费、差旅费等。

  侵权人收益

  法院在确定侵权赔偿数额时,可以根据被侵权人的请求,按照其因侵权行为所受直接经济损失和所失预期应得利益计算赔偿数额;也可以按照侵权人因侵权行为所得利益计算赔偿数额。侵权人不能证明其成本或者必要费用的,其因侵权行为所得收入,即为所得利益。

  法定赔偿

  商标及著作权侵权是以50万元为限额进行法定赔偿,专利侵权部分法院赔偿额规定在1万至100万之间。

  总结

  ·风险控制于未然:签订完善的合同,对外的购买素材合同,外包合同,授权合同,对内签订好劳动合同、竞业禁止合同、保密协议等;

  ·做好著作权登记、商标注册、专利申请、商业秘密的保护,ICP备案与经营许可证,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等行政许可;

  ·积极维权,权利受到侵犯后及时证据固定或通过行政查处或通过诉讼解决。

  ·法律是保护企业的手段,正义不会缺席,只是有可能会迟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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