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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规避大部分法律责任的劳动合同

                                                             合同编号             






劳  动  合  同  书


单位名称                
法定代表人    职务      联系电话    
单位地址        

职工姓名           性别          出生年月            
身份证号码                       联系电话            
户籍地址                                             
家庭地址(该地址默认为员工的文书资料送达地址请谨慎填写)
                                                     

                                         





为明确用人单位(以下称甲方)和职工(以下称乙方)的权利与义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等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在双方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签订本劳动合同,并共同遵守履行。
一、劳动合同期限
(一)本合同期限采取下列第(   )种形式:
1、固定期限。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2、无固定期限。合同期限自       年     月    日起开始计算,在法定终止情形出现时终止。
(二)试用期
1、本合同试用期    个月 ,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试用期限包含在劳动合同期限之内。
2、在试用期,只要有以下情形之一的,甲方有权将其视为不符合录用条件:(1)提供虚假身份证明、学历、学位、技术资格等各种文书、资料、证明;(2)隐瞒病历(精神病或其他病症);(3)隐瞒与其仍存续或未终止、未解除的劳动关系;(4)不完成工作,或不能达成工作目标;(5)有任何违反规章制度的行为;(6)非因公原因不能提供正常出勤;(7)拒绝完成主管交办的其它工作;(8)双方约定或者公司规章制度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劳动合同期限届满,甲乙双方均有权选择是否续订合同。乙方应在劳动合同期满前30天向甲方书面确认是否续签劳动合同意向,截止合同期满之日,仍无书面明确告知甲方续订劳动合同意向的,视为乙方不同意以原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
(四)本劳动合同期满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同意续签劳动合同的,另行签订书面劳动合同。未另签订书面劳动合同的,双方劳动关系终止。劳动合同期满后,如劳动者仍在原用人单位工作,视为合同自动续延一个月。
二、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
(一)、根据甲方工作需要,乙方同意在         地点从事          
岗位工作。经双方协商一致,可以变更工作地点和工作岗位。
(二)、合同履行期间,甲方有权根据工作需要、生产经营的变化及乙方的表现调整乙方的工作岗位、职级及工作地点,同时乙方的工资等待遇也可做相应调整,乙方无正当理由应服从甲方的工作安排及待遇调整,否则甲方有权单方解除本合同,乙方无权获得相应补偿金。
(三)乙方同意按照甲方确定的岗位责任,按时、按量完成工作任务。
三、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
(一)甲方对乙方所在岗位实行以下第      种工时制度:
1、标准工时制度 2、综合计算工时制度 3、不定时工时制度
(二)乙方依照甲方规章制度享有婚假、产假、丧假和带薪年休假等,甲方在法定节假日、休息日期间应安排劳动者休息休假。确因工作需要加班的应依法支付加班费或安排补休。
(三)甲方根据乙方出勤情况支付每月工资。迟到、早退、旷工、请假等特殊情况,按照公司规章制度执行。
(四)甲方实行申请加班制,乙方因个人原因需要加班的应事先向甲方提出书面申请,依据甲方的加班申请流程经批准后方可加班,否则不视为加班。
四、劳动报酬和福利待遇
(一)公司实行计时工资制,月标准工资为:基本工资人民币:    元,其余各类绩效工资发放按照公司规定及经营状况确定。
甲方每月18日(遇节假日顺延)以货币或转账形式支付乙方上个月工资,工资不低于当地最低标准,乙方工资晋升按甲方的工资制度和标准执行。
(二)甲方安排乙方加班工作的,应按规定标准支付加班工资或安排调休。
1、甲方应当自用工之日起计发乙方工资,工资应当以货币形式支付给乙方。乙方在法定工作时间或者劳动合同约定的工作时间内提供了正常劳动,甲方应当按照劳动合同约定的工资标准支付乙方工资。乙方的各项津贴、补贴及奖金(如有)按甲方的劳动报酬、分配制度等规章制度规定执行。
(三)工资标准
1、双方约定加班加点工资的计算基数为  基本工资  。除基本工资以外的奖金、津贴、补贴、福利、加班费等项目均不属于正常工作时间工资。
2、上述劳动报酬确定后,甲方可根据乙方的技术水平、熟练程度的提高、贡献大小以及生产经营的变化适时调整乙方的工资水平,乙方同意调整。乙方的劳动报酬可随工作地点、工种、岗位、职级的变化而改变,但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甲方实行新的工资制度时,乙方的工资待遇按甲方规定予以调整。
(四)非因乙方原因造成甲方停工、停产未超过一个月的,甲方按照乙方正常劳动的工资标准支付工资。超过一个月的,若甲方安排劳动者工作的,按照双方新约定的工资标准支付工资;若甲方未安排乙方工作的,按照本地当年度月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停工津贴。因乙方过错造成乙方停工,甲方不支付乙方停工期间的工资,并可根据造成的损失,要求乙方赔偿。
(五)乙方涉嫌违法犯罪被有关机关收容审查、拘留或逮捕的,或者因为其他原因未能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的,甲方可与其停止劳动合同的履行。停止履行劳动合同期间,甲方不承担劳动合同规定的支付报酬等所有义务,可以办理社会保险帐户暂停结算/封存手续,且该期间不计算入乙方在甲方的工作时间,但乙方不得据此要求延长劳动合同期限。乙方经证明被错误限制人身自由的,暂时停止履行劳动合同期间乙方的损失,可由其依法要求有关部门赔偿,甲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六)乙方工资收入的个人所得税和社会保险的个人缴纳部门,由甲方从乙方工资中代扣代缴。
五、社会保险
甲、乙双方在合同期内按当地政府的要求参加社会保险,缴纳社会保险费。乙方应在入职时将先前劳动关系解除/终止证明、社保转移证明、失业证、符合要求的数字照片以及办理社保所需的其他资料提交甲方;否则由此导致的社保不能及时办理的责任,由乙方自行承担。
六、劳动保护、劳动条件和职业危害防护
(一)甲方严格执行国家和地方有关劳动保护的法律、法规和规章,建立健全生产流程和操作规程,制定劳动安全卫生制度及标准,为乙方提供必要的劳动条件和劳动防护用品。
(二)乙方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的,甲方应按国家有关规定组织上岗前和离岗时的职业健康检查,在合同期内应定期对乙方进行职业健康检查。
(三)甲方负责对乙方进行职业道德、劳动纪律、业务技术、安全卫生等方面的知识教育和培训。
七、劳动合同的终止、续订、变更和解除
(一)本合同期满时即终止执行。如生产(工作)需要,经双方协商同意可以续订劳动合同。
(二)乙方主动解除
1、乙方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书面通知甲方,可以解除劳动合同。试用期满后,乙方应当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如乙方未按上述约定提出离职申请,则视为乙方旷工,以旷工形式处理,3天以上视为自动离职,公司无需支付任何经济补偿金或者赔偿金。
2、甲方接到前述通知后,可以要求乙方在通知期内继续上班,也可以缩短通知期限免除乙方上班义务并随时要求乙方办理离职手续。此种情况仍为乙方单方解除合同,不得解释为甲方解除合同。

(三)甲方解除情形
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随时解除劳动合同,且无需支付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
1、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2、累计旷工(消极怠工、停工视为旷工)三天或以上,或者其他严重违反甲方规章制度情形的;(劳动者不积极完成本职工作或者上级领导交办事项的,视为消极怠工);
3、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甲方造成重大损害的;
4、乙方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或者其他兼职关系(包括各种全日制、非全日制、提成制、代理或者其他任何形式的劳动关系和劳务关系),对完成甲方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甲方提出,拒不改正的;
5、以欺诈、胁迫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甲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或者变更劳动合同的,或者因乙方过错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6、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含缓刑)或者被劳动教养的;
7、拒不服从甲方合理工作安排或者岗位调整,或者不接受、不配合考核,或者不参加甲方组织的会议或集体活动的;
8、扰乱甲方生产、工作秩序的;
9、违反保密规定的;
10、应聘时以及在劳动合同存续期间提供虚假证件、虚假陈述或者提供不完整、不真实的资料或者证明文件的;
11、违反劳动合同,或者其他原因对甲方造成严重损失(指损失数额在人民币两千元或者以上)的;
12、生活作风不端正或者其他原因受到治安处罚的;
13、散播不利于公司之言论,或者挑拨劳资双方感情,或者作出对用人单位形象产生不良影响的言行,或者做出令公司难以对其信任的言行的;
14、吸食、服用、注射毒品,或者酒后上班/上岗,或者上班时间饮酒;
15、行贿、索贿、受贿,或者试图进行前述行为者;
16、顶撞上级,或者打架、寻衅滋事,或恐吓、威胁、逼迫、辱骂同事或他人,或者其它有危害他人行为者;
17、伪造或变造上级主管或者同事签字,或者盗用印章或涂改公司文件者;
18、参加、组织、煽动员工怠工、停工、罢工者;
19、利用公司资源为个人目的使用;
20、自营或与他人合作经营与公司业务相同或者近似或者存在竞争关系的经济实体的;
22、上班时间为自己、家属或者他人从事商业活动或者其他营利性行为的;
23、未能提交上一用人单位的离职证明,或者由于乙方原因未能办理社保缴交手续的;
24、法律、法规、甲方企业规章制度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乙方解除情形
甲方具有下列情形之一,乙方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1、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
2、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
3、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签订劳动合同,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4、未依法为乙方交纳社会保险费的
5、法律法规规定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

八、工作交接
(一)乙方同意,在本合同解除或终止后,乙方离开公司将移交还公司所有的办公文件、资料;办公用品及门/桌/柜钥匙;门禁卡和工牌;财务借款和报销;保密资料等,如乙方在离职前未按照本合同的约定办理工作交接手续的,甲方有权暂定支付乙方尚未结清的劳动报酬,有权暂不向乙方支付本合同中约定的或双方商定的任何经济补偿金,并可以追究乙方的责任。
(二)甲方应在本合同解除或终止后,为乙方办理档案、社会保险转移手续;如乙方需要办理失业登记的,甲方应为乙方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


九、劳动纪律和违约责任
(一)乙方应自觉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甲方依法制定的各项规章制度,甲方有权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及本企业依法制定的规章制度给予乙方奖励或惩处。
(二)任何一方违反劳动合同约定,给对方造成经济损失的,应根据其后果和责任大小予以相应赔偿。
(三)乙方保证已与其他单位结束劳动关系,若因该问题引起法律纠纷,乙方自行承担。
十、双方协商补充条款
(一)根据企业管理需要,乙方必须遵守甲方依法制订的各项管理制度和纪律但不限于《员工手册》、《奖惩制度》、《竞业禁止条例》、《保护商业秘密协议》、《薪酬保密协议》、《培训协议》。
(二)                                                              
                                                                 
                                                                 
十一、其他事项
(一)甲乙双方终止、解除劳动合同,国家规定应发给乙方经济补偿金和医疗补助费的,甲方应按规定执行。
(二)甲乙双方在履行劳动合同中发生争议,双方约定向甲方所在地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或提起诉讼。
(三)本合同如有未尽事宜,凡国家有规定的按有关规定执行,国家没有规定的,甲乙双方可协商修订、补充。
(四)本劳动合同一式贰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公章)                            乙方(签字)
法定代表人或者授权代表签字

签字日期:  年  月  日                  签字日期: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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