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强制执行中,怎么样可以追究夫妻一方的债务为夫妻共同债务

找大律15859695721 1周前

债权人有确凿证据证明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夫妻一方的债务为夫妻共同债务时,可以提起夫妻共同债务确认之诉。

确认夫妻共同债务之诉产生于执行过程中,具有救济执行权利人的功能,在穷尽执行手段、执行义务人无法履行义务时,法院强制执行的触角伸向执行义务人配偶及家庭,当事双方利益冲突处于最剧烈状态,按照审执分离的原则,执行权利人提起确认夫妻共同债务诉讼,由审判部门作出最后决定。

最高人民法院在(2020)最高法民申2755号民事裁定书中认为:“关于本案是否属于确认之诉以及衷惟国提起本案诉讼是否超过诉讼时效的问题。确认之诉是指一方当事人请求人民法院确认某种民事法律关系存在或者不存在的诉,给付之诉是指一方当事人请求法院判令对方当事人履行一定民事义务的诉。衷惟国的诉讼请求为‘确认84号判决确定的被告申华平向原告衷惟国连带偿付借款本金968万元及利息和律师费8万元的担保之债系申华平与黄连香夫妻共同债务’,该诉请系确认案涉债务为夫妻共同债务,没有给付内容,原审判决认定本案诉讼系确认之诉,并无不当。诉讼时效制度仅适用于请求权,本案系确认之诉,不适用诉讼时效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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